适用情况
- 境外律所委托,代理跨境商事主体在中国东北落地执行
- 持有境外仲裁裁决(《纽约公约》项下),需在内地申请承认执行
- 持有外国判决(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或互惠关系),需在内地申请承认执行
- 持有港澳判决,需在内地申请认可与执行
- 跨境贸易中,国内买方拖欠货款,境外商事主体已获境外胜诉裁决
- 境外投资纠纷,国内被投资方违约,境外投资方已获仲裁裁决
境外委托人持有境外仲裁裁决或外国生效判决,需在中国东北地区(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)申请承认与强制执行。辽宁青楠律师事务所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:境外文书翻译公证认证、承认执行立案申请、国内财产调查、强制执行、跨境回款协助。本所熟悉沈阳中院、大连中院及东北各中级法院的涉外执行程序,与境外律所建立长期协同合作,帮助境外委托人在中国东北实现判决/裁决落地。
适合:境外律所委托、跨境商事主体、跨境贸易欠款、境外投资违约裁决执行。
我们做:文书认证、承认申请、财产调查、强制执行、跨境回款协助。
覆盖法院:沈阳中院、大连中院及东北三省各中级法院。
根据《纽约公约》,在公约缔约国领土内作出的商事仲裁裁决,可在中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。东北地区的沈阳中院、大连中院等均有丰富经验。需要注意的是,仲裁裁决必须是'商事'性质,且不得违反中国公共秩序。我们会先帮您评估裁决的可执行性。
外国判决的承认执行分为几种情形:(1)与中国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(如法国、波兰、蒙古等),按条约程序申请;(2)无条约但有互惠关系的国家,需证明两国存在互惠;(3)无条约无互惠的,目前难以直接承认执行。我们会根据判决作出国,判断适用路径。
一般周期为6-18个月。其中:文书公证认证1-3个月,法院立案审查2-6个月,强制执行阶段3-12个月。具体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、被执行人是否提出异议、财产查控难度等因素。我们会在受理前给出 realistic timeline。
我们与韩国、俄罗斯、欧美及东南亚多国律所建立协同网络。境外律所负责境外诉讼/仲裁,我们负责中国东北地区的承认执行落地。合作模式灵活:可全程委托,也可分阶段合作。境外律所可直接联系我们对接案件。
我们会在立案前做前置财产调查,通过企查查、不动产公示、股权信息、涉诉执行记录等公开渠道,评估被执行人国内财产状况。如果确实无财产,我们会如实告知境外委托方,避免投入不必要的诉讼成本。
更新时间:2026-07-01
先打电话聊聊您的情况,第一次咨询免费。我们会如实告知是否适合委托、大致路径和费用范围。